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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强化“三社联动”创新社会基层治理体制的意见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17/5/13 点击:2561
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强化“三社联动”创新社会基层
治理体制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在社会基层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骨干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推进社会基层治理体制创新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社会基层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总体要求,以创建“温州市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务能力,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高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能力,加快形成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推动我市社会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乐清赶超发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三类平台,打牢“三社联动”基础。
1.进一步做大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以公共服务为重点,依托96345社区服务热线,进一步整合各类服务信息资源,加大民生服务加盟商信息收集力度,拓展服务内容。完善数据库信息,确保数据准确、完整。不断加强社区综合服务、文体活动、商业网点等服务平台建设,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的有机融合和系统集成,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多元、便捷的服务。
2.进一步拓展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加强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为发展前景好、服务潜力大的社会组织提供孵化服务。各镇、街道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和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站,通过资助资金、提供场地、项目运作和政策支持等方式,重点发展志愿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服务类等社区社会组织,扶持一批有影响、有成效、专业化、特色化和社会化水平高的社区社会组织。优化社区治理结构,探索由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养老、社区事务管理等方面社会化服务工作。
3.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工作室。建立完善社区社会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提升社区社会工作室的专业化水平,把社区社会工作室打造成推进一线社会工作实务的主平台和主战场。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政府购买和资助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要从社区群众最基本、最紧迫的社会服务需求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鼓励和支持社区社会工作室通过项目形式,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社会工作发展。根据工作业绩、服务满意度等方面情况,每年评选出10家全市优秀社区社会工作室,并以项目补贴方式给予一定奖励。
(二)强化三支队伍,壮大“三社联动”力量。
1.社会工作者队伍。研究制定分类型、分层次的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和考核体系,积极推行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地方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相结合的“双轨”评价制度,整合、提升、转化社区各类工作人员,逐步实现持证上岗,不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专业水平。鼓励各类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参评社会工作者,选派优秀社区社会工作者参加实务提升、研修等活动。鼓励社区社会工作者通过机构协作、组队抱团等形式开展社会工作实务,每人每年至少独立撰写1篇社会工作案例,实务开展情况及案例撰写质量作为其享受专业技术补贴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
2.志愿者(义工)队伍。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网络,进一步推进专业型、管理型、应急型、公益型等类型志愿者(义工)队伍建设,壮大志愿服务力量。建立并落实社区志愿服务站保障机制,鼓励机关、企业、学校、部队等单位与社区建立志愿伙伴关系,搭建社区志愿者(义工)与各类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和非营利性社会团体交流合作平台,各社区志愿服务站至少开展一个特色服务项目,努力构建“一社一品”,促进社区志愿服务项目优质化发展。建立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义工)队伍服务联动机制,把社会工作者在组建团队、规范服务、拓展项目等方面的优势与各类志愿者(义工)队伍人数多、乐于奉献的优势结合起来,形成“社工引领义工、义工协助社工”的社区公益服务局面。
3.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会长(理事长)、秘书长等社会组织负责人职业管理能力培训,努力培养一批政策理论素养高、法律意识强、工作能力强和专业化服务水平高的社会组织领军人才。注重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养,抓好社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储备,吸收各类社会人才加入社区社会组织队伍。
(三)创新三项机制,充实“三社联动”内容。
1.探索建立社区(村)事务准入机制。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基层实际的社区(村)事务准入机制,梳理社区(村)事务目录,凡依法应当由社区(村)协助的事务,要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申请单位经审批允许进入社区(村)的事务,要坚持“责权相统一、人财物相配套”的原则,落实好“权随事转、人随事转、费随事转”的要求,明确授权内容、对象、权限、时限和拨付的经费。
2.探索建立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机制。深化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除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及涉及政治、宗教、社科等类别外,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有序实行“一业多会”,鼓励适当竞争。取消对社会团体筹备成立和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审批手续。将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工作列入部门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完善公益创投工作机制,有效促进社会组织资源与社区需求对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社会团体兼职的规定,加快推进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
3.探索建立社会工作实务督导制度。与省内外高校、机构和专家建立合作机制,建立市社会工作专家和督导人才库。各社区社会工作室和其他社工服务机构根据项目需求,有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聘请专家对各类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展督导工作。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绩效评估机制,实施由购买主体、服务对象及第三方参与的综合评审制度,对购买项目数量、质量和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考核评价。对被评为国家、省、温州市级等荣誉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项目和社会工作典型案例,给予一定奖励。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原则,不断创新和完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市考绩办要将“三社联动”工作纳入对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考核内容。
(二)明确部门单位职责。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工作。市民政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整合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共促共管的整体合力,进一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和规范管理;市委组织部要做好红色引领工程,发挥“三社”工作牵头作用;市编委办要继续牵头推动政府职能转移工作;市财政局(地税局)要牵头研究政府购买服务的具体办法,强化资金保障,出台有效政策,切实落实好社会组织、社工机构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市人力社保局要研究制定社会组织工作人员权益保障、社工人才培育政策;其他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切实做好相关行业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扶持工作。
(三)注重舆论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三社”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重点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三社”的了解和认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5日